2026 年 2 月 20 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宣布唐纳德·J·特朗普总统根据 1977 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某些关税无效。
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决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并未授权总统征收关税,并得出结论:该法授予的“监管进口”的权力并不包括对进口商品征税的权力。法院强调,征收关税的权力是宪法赋予国会的,未经明确的立法授权,行政部门不得行使该权力。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代表多数派撰写意见,指出法院的职责是确定行政部门所依赖的法律条文是否涵盖关税授权,并得出结论认为该法律条文不涵盖关税授权。
这些受到质疑的关税是更广泛的贸易政策举措的一部分,该举措利用紧急权力对进口商品征收大宗关税,包括在多个国家实施的“对等”关税。政府曾以国家经济考量和贸易失衡等理由为这些措施辩护。
最高法院的裁决确认了下级法院的判决,即在此背景下使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超出了行政权力的范围。
虽然该裁决宣布依据特定法律框架征收的关税无效,但法院并未就依据其他法律征收的关税是否仍然有效作出裁决。此外,该裁决还留下了关于先前已征收关税收入处理问题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需要进一步诉讼。
预计这一决定将对美国贸易政策、行政权力以及涉及关税相关措施的持续争端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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